目前分類:外遇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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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台北市朱姓男子,委託徵信社到旅館捉姦,發現妻子全裸躺在床上,床上還有一顆震動的情趣跳蛋,妻子的男同事僅用浴巾圍下半身。因兩人哀求且願賠錢,朱男心軟未提告,事後兩人反悔,朱男再告,因未保留衛生紙等證據又沒捉姦在床,台北地檢署因而不起訴。

朱男昨表示:「我已聲請再議,希望他們說話算話要賠我錢!」朱男說,他與妻子結婚二十年,目前已分居,當初妻子與周男簽切結書,同意賠八十萬元,他才把證物丟棄,沒想到兩人反悔不賠錢。朱妻與周男昨均不在家,不知兩人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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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黃姓女子與簡姓男子發生婚外情並懷孕,事後與丈夫離婚,和簡男交往,但孩子生下後,簡男卻拒不認領,黃女向苗栗地院提起訴訟,法官根據血緣鑑定報告,判決簡男應認領親骨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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